会计科目
按照经济业务的内容和经济管理的要求,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科目。
提示:
A.“会计科目”一级科目为根据国家标准系统定义,不可手动编辑及增加,仅可增加明细科目段
B.系统会默认启用常用的会计科目,如无需要可禁用
4.1.1 启用新的科目(点击导航栏“设置”—“会计科目”—“启用新的科目”,弹出页面中显示的为未启用的所有科目,查询需要的科目,点击“启用”按钮,即可。)
4.1.2 禁用科目(点击操作栏右侧“打开”按钮,点击“禁用”)
4.1.3 新建明细科目(点击操作栏右侧“打开”按钮,点击“添加明细科目”)
4.1.4 编辑、删除、废弃科目